| 美国历史上对总统的谴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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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夏林 文章来源:英语知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7 10:48:52  |
根据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原则,美国总统与国会的关系一直很紧张。在宪法生效的第11个年头,国会首次试图谴责(censure)总统。当时,英国皇家海军指控在南卡罗来纳州在押的海员为英国逃兵。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总统在没有经过调查的情况下,命令一法官将声称是美国人的海员遣返至英国。这个行为激怒了国会的一些议员。于是,他们在1800年春断定它构成了“行政对司法部门决策的危险干预”(dangerous interference of the Executive with the Judicial Decisions)。可是,包括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在内的支持者认为,国会从来没有“谴责或批准(approbate)行政部门行为的权力”,而只能弹劾 (impeach)总统。参议院为此争论了两星期,结果以两倍的多数推翻了谴责动议。 34年之后,在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任总统期间,美国发生了历史上最有名的谴责纠纷。他和他的对手,辉格党(Whig)领袖亨利·克莱(Henry Clay)就美国国立第二银行的利弊争论不休。在杰克逊获得连任后,辉格党成了参议院多数党,于是命令总统交出一份他曾经向其内阁宣读过的文件。当总统拒绝时,参议院以26对20票裁定,“总统的行为违反宪法(derogation)”。总统不服,撰写了一份长篇抗议书。3年以后,民主党成为参议院的多数派。 他们将国会记录拿来,让秘书将谴责这个词用黑色笔圈起来,边上写着“作废”。民主党高喊胜利,而亨利·克莱穿上一件黑衣表示哀悼,并叹气道:“参议院再也不是好人呆的地方 了。” 由于谴责没有法律效用,因此它作为监督总统行为的合法性(legitimacy)甚微。但由于总统不断有越轨行为,它总是不停地出现。1860年,詹坶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总统因为将政府合同的签定政治化而受到谴责。1951年,哈里·杜鲁门(Harry S. Truman)总统撤销了联合国军总司令麦克阿瑟(Douglas McArthur)将军的职务, 激怒了共和党人。尼克松参议员提出对总统实行谴责,但没有得到多数的响应。 在许多美国政客的眼里,谴责被认为是弹劾的温和替代物。在20世纪70年代的水门事件里,众议院少数党领袖约翰·卢茨(John J. Rhodes)建议对尼克松总统进行谴责,但参议院决定对其实行弹劾。结果,尼克松后来被迫辞职。在8年前的克林顿总统性丑闻中,他的支持者希望以谴责来避免他的下台。有人还想出了被称作“超级谴责”(censure-plus)的概念,即谴责加罚款。但是,众议院还是批准了两项弹劾指控。 不过,参议院没有通过对总统的弹劾,给克林顿留了个机会。 可见,谴责和弹劾的分界线不明这一事实使得国会在监督总统行为方面显得力不从心。正如西弗吉尼亚州参议员伯德(Robert C. Byrd)所说:“我们航行在没有航标的河流里。”乔治·华盛顿大学的宪法史专家乔纳森·特利(Jonanthan Turley)教授说:“虽然宪法责成国会将犯有重罪和不端(high crime and misdemeanor)的总统实行弹劾,但是,重罪和不端是两个很模糊的概念。 即使谴责获得多数通过,总统也会将它说成是政治把戏。” 以上的简要回顾表明,美国总统和国会就弹劾、谴责方面的斗争将不会停止。目前,美国威斯康辛州民主党参议员拉塞尔·芬戈 (Russell Feingold)已经提出动议,就政府秘密监视公民一事而要谴责布什总统。虽然只有两三位民主党同僚对此动议表示支持,但是,在伊拉克战争笼罩下的美国政坛,布什总统的支持率继续走低,其日子越来越难过。汾戈的谴责动议将会遇到什么样的命运,我们拭目以待。 (通信地址:210095 南京农业大学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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