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的消防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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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baike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5 12: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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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消防宣传 古代典籍记载:“仲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以木铎修火禁即是消防人员手摇铜铃在居民密集区挨门挨户地宣传消防,以提醒国人防火灾。此风到唐代依然盛行,如皮日休的《入林屋洞诗》中就有“腰下佩金兽,手下持火铜铃”之句。明代又出现了既防火又缉盗的铜铃夜巡制,“皇城外红铺七十二座,铺设官定十八夜巡,铜铃七十有八”,“初更遣军人摇振,环城巡警”。到了清朝,统治者把这份差事推给了平民百姓。据《杭州治火议》载:先立三十家牌,以牌中各户轮流为首,每首值十日,每日早晚值者至各家呼“清查火”,挨各家“查家”一遍,答曰“查讫”,然后至第二家亦如是。
中国最早的公债 公债,是国家向社会筹集资金所负担的一种债务。它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产物,在清朝末年被“引进”到中国。1894年,清政府为了应付中日甲午军费开支,户部在9月8日仿效西洋筹集公债的先例,奏请朝廷发行公债。清延很快准奏,并向全国发布上谕,说:“现在倭气不靖,购船募勇,需饷浩繁,息借商款,京城业经创办。”同时规定:“二年半还本付息,以六个月为一期;第一期还利不还本,自第二期起本利并还,每期还本四分之一,定以五期还清;酌给利息,月息七厘。”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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